州人大常委會召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天然林保護條例》新聞發布會
5月18日,州人大常委會召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天然林保護條例》新聞發布會。
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韋祖宏主持會議,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長吳海平、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有德、州人大常委會機關縣級以上干部及州直單位負責人、各縣(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或副主任),各縣(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縣(市)長,各縣(市)林業局主要負責人及媒體共120余人參加發布會。
會上,州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負責人致新聞發布辭,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有德對《條例》的貫徹執行提出要求,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長吳海平對《條例》貫徹實施作講話,州林業局主要負責人對《條例》實施作表態發言。
目前,全州共有天然林面積1560萬畝,占全州森林面積(2200多萬畝)的70.9%,也是“兩江”上游生態安全的重要屏障。2017年4月,州人大常委會將天然林立法保護列入年度立法計劃,成立立法工作組,通過召開座談會、聽取匯報、收集意見和深入實地調研等多種方式掌握第一手資料,形成《條例》(草案)文本。8月,州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第一次審議;12月,州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進行第二次審議,2018年3月30日,《條例》經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準。
《條例》的頒布施行,對加強我州天然林保護,增強水源涵養能力,減少水土流失,穩定野生生物種群,凈化空氣,維護生態平衡,發展生態經濟,推進我州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