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條例》貫徹實施全面推進天然林保護工作
2018年5月18日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天然林保護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的講話
州委常委、副州長 吳海平
同志們、新聞界的朋友們:
今天,州人大常委會在這里召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天然林保護條例》新聞發布會,受吳勝華州長委托,我謹代表黔南州人民政府就組織實施好《條例》講幾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黨的十九大把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納入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對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作出全面系統的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對生態文明講話、論述、批示超過60多次,強調林業是事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性問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要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2014年3月14日,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5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研究把天保工程范圍擴大到全國,爭取把所有天然林都保護起來”。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天然林是森林資源的精華,是自然界中結構最穩定、群落最復雜、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生態功能最完備的陸地生態系統;在維護生態平衡、保障水資源安全、應對氣候變化、提升人民福祉、促進綠色發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州共有天然林1560萬畝,約占全州森林面積的70%,天然林是我州森林生態系統最主要的組成部分,也是“兩江”上游生態安全的重要屏障。我州獨特的喀斯特地質地貌,決定了生態環境的脆弱性,這些天然林一旦遭到破壞,將難以修復并嚴重威脅生態安全,造成生物多樣性滅失。
天保工程啟動以來,我州積極采取措施,切實加強天然林保護管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條例》從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填補《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沒有完全體現保護天然林在生態環境保護中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填補我國沒有專門天然林保護上位法的空白,是我州天然林保護走向法制化軌道的重要標志。各級各部門務必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貫徹執行好《條例》,推動我州厚植發展優勢、擦亮生態品牌和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
二、精心組織,加強領導
一是各縣(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將天然林保護管理和利用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完善管護制度,逐級夯實保護管理責任。州直有關部門要制定天然林保護年度工作計劃,明確目標、細化措施、通力協作,履行好天然林保護責任。
二是要落實好天然林管護經費。按照《條例》規定每年每畝不低于1元的標準,由州、縣兩級人民政府按2:8比例納入同級預算,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同時,全面貫徹落實生態補償政策,足額配套地方公益林生態補償資金。要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天然林保護管理和利用,多渠道籌集天然林保護資金。
三是由州委宣傳部牽頭,各縣(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關部門配合,制定《條例》宣傳報道具體方案。以宣傳貫徹《條例》為契機,將天然林保護管理和利用作為推進黔南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載體,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弘揚生態文明理念,提高全社會生態保護意識。充分利用網絡、電視、電臺、報刊、微信等各類媒體,大力宣傳保護天然林的重要意義,不斷增強社會各界和廣大公民保護天然林的自覺性。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專題宣傳活動,編發通俗易懂和群眾喜聞樂見的科普宣傳資料,提高宣傳效果。
四是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條例》納入“七五”普法重要內容,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迅速在全社會掀起學習《條例》的熱潮。要加強天然林保護管理執法隊伍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積極開展管護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教育培訓,深入領會《條例》精神實質,大力提升管護責任意識,熟練掌握《條例》具體內容,自覺遵守、嚴格執行《條例》規定,努力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
三、認真履職,依法行政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條例》作為依法治州重要內容,認真履行《條例》賦予的職責和義務,整合各方面行政資源,做到嚴格依法行政。同時,自覺接受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執法檢查、人大代表視察和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主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堅決予以制止和查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充分發揮《條例》的保護管理、合理利用、持續發展的作用,確保全州天然林資源安全。
同志們、新聞記者朋友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天然林保護條例》是我州立法領域取得的一項重要成果,《條例》的實施,將是黔南天然林保護管理和利用方面值得銘記的歷史事件。我堅信,只要我們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州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堅決貫徹落實《條例》的規定和要求,緊緊圍繞“把所有天然林都保護起來”總體目標,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原則,抓好“完善保護制度、提升森林質量、發揮生態效益、保障國土安全”等核心工作,我州天然林將得到有效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將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提供更加優質的生態產品,為開創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黔南新未來提供堅實基礎和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