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人常(2014)34號 關于法院劉鋒等任免職的通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劉鋒等任免職的通知
州中級人民法院:
經2014年10月30日黔南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
批準任命
劉鋒為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楊金勝為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戴淵強的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龍 俊的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雷文莉的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10月30日